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品牌项目 - 校友风采

校友风采

学而思,思而行,腹有诗书气质华——2016届校友谢燕茹

       谢燕茹,女,广东梅州人,本科就读于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现广州商学院),为2016届毕业生,并于同年考上华南师范大学的研究生,2019年硕士毕业。现为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工作方向为刑事辩护。
以真正的学问修养自身    以坚定的理性涵养心灵
       回忆大学印象深刻的事,燕茹的第一感受便是投身于法学的学习。四年的本科教育就像培育种子,读过的专业知识转化为思辨能力和方法论。运用到实际,例如非诉中常应用到的“穿透性审查”思维,在请求权的基础上了解有何诉求——向谁主张——有何依据——可以有何主张,这便是穿透现象管观察本质的能力。精心培育后那无比丰富的果实纷至沓来,那是真正的学问凝结而至的解决实务的应变能力。
       第二便是在大学暑期阅览祖国山河,独自徒步搭车行走于川藏线、青藏线,之后还去往更多地方,一直行走在路上。燕茹想传递的是: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热衷于心灵,付诸行动,便会发生有趣的事,也许不会一帆顺利,但这种追寻挑战的高度热忱让我们成为想要成为的人,谁也不要认为自己知道所拥有能力的边界,要塑造谦逊的精神,保持真诚。这就是燕茹认为印象最深和意义最深远的两件事。在我们看来,燕茹心中涌动的不是一个渺小的精神,而是高贵而虔诚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
       而令其遗憾是在校期间没有参与竞赛或项目,所以更是建议师弟师妹们,在校时要敢于尝试,不论是实习或竞赛,都会大有裨益的。学会哪壶不开提哪壶,因为学校容错率、包容度都很高,所以不要妄自菲薄,局限自身,那将是一种成功的尝试。而进入社会相反的是要学会哪壶开了提哪壶,因为工作需要你的优点和长处结合,社会认为经过正规大学本科教育,必然学有所成且基本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位要相匹配,其要求和期待值也相应提高,因此容错率会变低、试错的成本也会相应地变高。所以要提高自己的长处,获取更多合作的机会。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燕茹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实习始于研究生期间,也就是从法学学科投入到实践中的实习,是于珠江新城某大所实习,团队主要是诉讼案件的,其中民商事诉讼较多,谢燕茹在案卷归档、做客户访谈笔录以及检索案例时感受最深的是学会了“当事人思维”,这是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必备能力。要求律师能够站在当事人权益的角度进行法律化思考,当事人的问题往往不单是法律问题,还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为他们提供利益最大化、损害最小化服务方案。正是因为这份实习谢燕茹与某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建立了良性互动,后来这个当事人还想请她当法律顾问,由于还在校读书便没有接受委托。师姐想以这件事说明不要小看任何一个人或一件事,做好该做的事,其他都自然会水到渠成。  
       而关于研究生毕业之后选择律师道路的决策,燕茹的回答是,就像有句话所说“如果有两条路可以选择,选择人迹罕至的曲折道路,别有一番风景。”在研三择业时燕茹开始思考职业方向,在认识自己下,选择了律师这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尽管哪一份工作都会有压力,但律师不仅要学会办案,也要学会获取案源,对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因此下定决心去了律所。燕茹认为大学不仅仅学的是知识,更多的是学思维方式、方法论,如果学会之后从事别的行业,那是不是也比别人多一份不同的思维?所以建议各位师弟师妹们遵从自己的内心,每一种选择都会有代价,选择以后,告诉自己,这边的风景独好!  
       对于生涯发展过程和所从事的工作的整体看法,燕茹认为,其一,不能把工作简单地看作谋生手段,而应是自己的事业,是自己雕刻的艺术品,雕刻的每一笔都决定着是否能成为高档艺术品在展柜出现。这需要你尽力做好每一件事,不要只着眼于问题本身,要有当事人思维和法律思维。其二,要把目光放长远,不要为了短期利益而放弃优秀得平台、律所,不要受限于此时此刻的自己,要学会用未来的眼光去看待,此刻的你可以创造无数荣光的未来。
挑战与成就并存
       对于自己的首份实习,燕茹师姐有着自己的独特感悟。师姐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偏向刑事辩护,也就是要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利发声。这一工作过程也难免会直面社会的阴暗面,而师姐有着自己的想法: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人也不是非善即恶。  
       燕茹于2019年完成硕士学业,虽然工作经验少,但通过认真和严谨也不乏大大超出当事人预期,达到理想结果。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需要与当事人和办案机关的不断协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办好委托事项,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师姐认为做刑事辩护成就感的莫过于通过程序和实体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公正,可以说是成就由挑战产生,成就因挑战而精彩。  
       在法院做出有效判决之前,被告人是否犯罪、是此罪还是彼罪、判处何种刑罚都是未知数,都在查明阶段,此时就需要律师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师姐回忆说她印象深刻的一次工作经历是接受朋友的委托,对方因涉嫌网络诈骗而被当地公安以诈骗罪拘留,如果只按照诈骗罪的规定是要服刑期十年以上的,师姐通过与办案人员的多次沟通、调查取证相关信息和提交法律意见书后,后来也争取到了取保的结果。师姐提这个案件的原意也是想借此跟师弟师妹们说:多多关心身边的朋友,不要放弃掉队的人。特别是陷于迷途路上无法自拔的朋友。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乱花渐欲迷人眼,那个时候我们也同样希望得到别人的关心和帮助。而主动伸出援助之手,也许单单一句话或一个举手之劳,就可以挽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