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威,2013届校友,现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曾先后在湛江博格律所、徐闻县检察院公诉科、湛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工作,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主要负责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及嘉奖一次。
学习活动两不误 全面发展是正路陈振威大一时加入话剧社,大二时担任班委成员。他表示自己其实是一个“i”人,但进入大学是一个新的开始,他希望能够多参加活动提升自己与人的沟通能力。回忆起在学校的时光,陈振威认为这是一段非常充实的日子,他表示有时候晚上时间也是会用来参加活动的,但是除了积极参加活动外还需要兼顾学习,所以他会要求自己在白天在上课的时候必须抓住课程重点,有的放矢地学习以便不必在课外还要花时间消化知识点。除了紧抓学习,陈师兄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作为话剧社成员,他积极参与社团训练培养自己关于话剧方面的兴趣,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充实自己的课余时间。在大二时他认为自己能有更多精力奉献于班集体因此选择竞选并成功担任班委成员。谈到这一部分的经历,他总是能回想起班级之间的温暖回忆,“虽然当班委每天都需要紧盯信息及时回复,有时候还需要组织班会和团建,但是一想到班级在我们班委的建设下越来越有凝聚力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对于如何平衡社团活动与学习之间的时间分配问题,陈振威认为这与学习方式有关系,如果能在课上解决知识点,有问题及时与老师进行沟通进行高质量的学习,那么课后的时间就是属于自己的可以尽情参加自己喜欢的活动,总体来说参加社团和学习之间基本还是能够做到相平衡的。同时他也表示有一些同学会认为考法考、公考需要时间不参加社团,在此他还是建议有机会还是参加社团活动,因为参加社团活动不仅可以锻炼组织,还可以提升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沟通能力,了解机构组织的运作规则,有助于同学们出社会不管是进去律所、政府单位、公检法都可以快速适应环境。
审度自身优与劣 以魄力重新开局
大学毕业后,陈师兄回到家乡湛江。基于大学时就读的是律师实务专业,所学的课程偏向律师行业这块,因此他进入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启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在从事实习律师的半年里,他发现自己所生活和发展的城市呈现出熟人社会的特点,而自己的成长环境和比较内敛的性格导致自己在案源方面有较大的弱势。综合各方面的考量,他毅然决然选择辞职,走上了考公的道路。辞职考公,需要破釜沉舟的决心。陈振威表示,这是自己深思熟虑后的选择,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成功,因此带着这一份决心进行加倍努力。
对于考公的同学,他有以下三点建议:首先,结合自身兴趣和优势,关注考公岗位竞争情况,尽快确定自己的考公目标,以目标不断激励自己;其次,做好学习规划,在复习阶段设置好阶段性目标,在具体学习时设置每日的小目标,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再次,保持刻苦的学习的同时,保持必胜的信心。陈师兄表示,也许在上岸前身边的朋友已经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许会遇到身边的人传来质疑或者否定的声音,但请各位同学一定要摒弃杂念,专注自身。
他强调,上岸不是人生唯一的目的,让自己保持快乐,保持前进,让自己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得到实现足以。通过自身的职业经历,他认为律师更多是把时间花在说服当事人选择他担任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上,需要一定的口才和谈判能力,但是律师相对来说时间较为自由,适合性格外向且向往自由的同学。而检察工作是把大部分时间在跟卷宗打交道,适合性格沉稳内敛的同学。陈振威师兄建议现在在校的同学们,尽快学会审度自身的优势和时事政策,早日确定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能少走弯路就少走弯路。但陈师兄强调,人生没有捷径,任何职业的发展都是建立在自身努力奋斗的基础上,只有扎扎实实把每一个工作做好,才能在工作中创造更大的价值。
理性而不失温度 感性而不失高度
通过与师兄的交谈,我们了解到师兄在从事检察工作的七年多时间中,参与过大大小小的普法活动共计60余场,普法活动的对象涵盖了各类人群,包括学生、老师、群众等。谈及开展活动的背景和目的,陈师兄谈到,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粤西地区,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乡镇地区,普法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由于农村、乡镇经济发展较慢,消息较为闭塞,教育水平普遍不高,一些学生连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包括性防护意识都有所欠缺,人们的维权意识不高,即使发生纠纷或侵害也选择息事宁人、不再追究,普法有助于农村和乡镇居民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法律可以使居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从社会层面来讲,积极推进农村、乡镇地区的普法,普法可以帮助居民解决纠纷,减少因为法律不明晰或不了解而引起的矛盾和冲突。通过普法,可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降低违法犯罪的发生率,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降低社会成本,从而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陈师兄着重提及了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现如今,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校园霸凌的案件逐年增多,城市中如此,更何况在法治水平尚有欠缺的农村、乡镇地区。对此,陈师兄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同时,悉心组织各类普法活动,通过讲座、校园巡回宣讲等形式,以充满温暖与亲和的方式引导青少年了解法律知识,用简洁生动的方式解读复杂的法律条文,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陈师兄并不单单传授表层知识,更注重引导未成年人形成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教育他们如何运用法律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在今年5月份,陈师兄还参与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的“检爱如灯 照亮人生”——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开展宣讲活动。通过鼓励思辨、讨论和有奖问答等互动方式,激发了青少年对法律的兴趣和探索欲望,培养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号召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行为,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谈及感受,陈师兄表示最大的收获之一就是在普法过程中可以让同学们学到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或者是意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价值取向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务必要落实到位。其次,对于陈师兄自身来讲,还有一个很大的收获就是社会责任感的增强,身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追求公平正义是职责所在,更是每一个法律人的信仰,但是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社会责任感、同理心也必不可少,但这不是每个人都天生拥有的,需要后期的不断地成长和塑造,而普法活动恰好提供了契机。作为一个法律人,不仅需要理性,需要极高的专业素养,更需要感性,法律人并不仅仅是理念的追随者,更是感性与人文关怀的践行者。他们关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不仅仅是法庭的审判台,而是更广泛地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正义的建设。这种综合了理想主义和人文关怀的态度,使得法律人在法治建设中既是严格的守护者,又是社会温暖的引领者。
校友寄语
亲爱的师弟师妹们,大家好。恍若进行了时光穿梭,能回到十年前和自己的对话。我想对年轻的你们说,趁着年轻,该拼的就去拼吧,该闯的就去闯吧,不要迷茫,不要害怕未来,只要你愿意出发,你想要的终究会出现在路上。